还是别学胡戈的好
近日,
有网友反应,某个长得非常类似“博客众生相”的网站正大张旗鼓在中国互联网上卖力的做AD。
据知情人透露,该网站站长在其Blog中如此说到:“(该网站)让大家放自己的小照片(当然一定要真实的),访问者可以通过照片访问到相应的博客”。
请各位注意以下几个关键字“让”“大家”“放自己的小照片”,没错,这字里行间无不体现出一个Blogger的温文儒雅、民我她家就有待租的房子,却又警觉的问我租这处干什么。还能干什么,我是当地民间工艺品厂的业务员,我的职业是积极地在主宽容。
但事实果真的如此吗?
根据目击证人举报,该网站上目前并无国家信息产业部下发的ICP/IP地址信息备案执照,属于无证经营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该站应当立即予以挺站整顿。
此外,根据Yee的仔细观察和群众走访,发现该站点还多次侵犯了许多出现在“博客众生相”的blogger之肖像权。此举更是引起了一些blogger的强烈愤慨!
为什么说他侵犯了blogger的肖像权?为此,我们请教无所不能所无不知的google来给大家说明:
首先,“博客众生相”的申请条例中明确指出登记人必须“同意让自己的真人头像显示在本站首页”,这里指的“本站”是ucme.cn而非其他站点。
然而,在那个非常类似“博客众生相”的网站上我们却没有发现任何有关使用者权益的说明。其上面有几个google商业广告。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100条规定:“公民享有肖像权,未经本人同意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。”我们基本断定,该网站确实侵犯了出现在“博客众生相”上的一些blogger的肖像权。
最后,插播一段Yee对某位受害人进行的采访:
请问,当你发现自己的头像被不知名人物无预先通知的刊登到网上时,心情如何?
[FONT-COLOR=Green]ucme.cn粉丝:[/FONT-COLOR]
很讨厌。
而且是被类似的网“偷贴”啊,
觉得他们没款没型的。
[FONT-COLOR=Blue]Yee:[/FONT-COLOR]
你觉得他们侵犯了你的肖像权吗?
[FONT-COLOR=Green]ucme.cn粉丝:[/FONT-COLOR]
这个到没想到诶,
真的,就是觉得他们是在偷窃,完全没有自己的主意。
[FONT-COLOR=Blue]Yee:[/FONT-COLOR]
好的,请问你有什么话要对那个站长说的吗?
[FONT-COLOR=Green]ucme.cn粉丝:[/FONT-COLOR]
做人还是要厚道点,偷窃可耻的说。
[FONT-COLOR=Green]ucme.cn粉丝:[/FONT-COLOR]
我提个建议,凡是在Ucme那里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博客,
给他们做一个说明:所有照片由当事人自愿提供本站使用!
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本站或者当事人同意,不得擅自使用!
这样的声明有远胜于无。
如果当事人想阻止他们擅自做主转贴自己头像的行为,是可以提出正当要求的。
[FONT-COLOR=Red]Yee的声明:[/FONT-COLOR]
别人拷贝我的创意本人没有意见,一来我没有到专利局申请专利,二来我本来就不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。
但是,请尊重所有出现在“博客众生相”上的Blogger的肖像权,因为要真的出了事情我还是脱不了干系的。
[B]+本文言辞可能过于激烈,不过请相信本人并无恶意,仅此作善意之忠告,如有得罪还请见谅!+[/B]
三月 18th, 2006 at 1:37 上午
也不要学陈凯哥....
三月 18th, 2006 at 2:05 上午
急功近利的表现。
不厚道的说。
三月 18th, 2006 at 10:14 上午
这个行为是不正确的,一定要改,而且是要严格的改!
三月 18th, 2006 at 12:02 下午
我昨晚刚好也看过那个站,我当时的感觉是“一模一样”,呵呵。在中国,这样的事情是很无奈的,除非有人通过法律途径行动。
三月 18th, 2006 at 5:35 下午
鄙视一下这种抄袭!
三月 18th, 2006 at 8:39 下午
2.0时代惹的祸,呵呵,声援一下。我的日志中关于本站的文章:
http://www.ccsquare.com/blogview.asp?logID=114
三月 21st, 2006 at 3:16 下午
不值得这么大惊小怪吧?!
说到抄袭网站,能说baidu抄袭google吗?
说到肖像权,我乱贴个刘德华照片算侵权吗?
所以说,做好你的本份事就okay了,别跟“竞争对手”弄的成阶个倒置的W,首尾两点之间距离没那么均匀分配,中间的社区相对密集,是嘈杂的闹市。如果有时间,哪怕你走马观花也能淘级敌人似的.
做网络嘛就要大气一点!漫骂,诽谤,造谣没意思的~
四月 5th, 2006 at 12:37 下午
这样的东西已经见怪不怪了,中国这样的东西太多了,楼上说的对,做好自己的本分,让用户去选择,让那些霸王的,乱来的,偷袭的一边去。用户置上才是真理。
PING:
TITLE: web2.0:创意与copy
BLOG NAME: 在路上
博客众生相是借鉴“格子”而不同于格子,算是一个创意,而“博客少一人 ”就只是一个copy。但是这么说不能算完。后来者大有居上之野心,尽管博客众生相作者iyee感到气愤,可也不免无奈...